读戴维森;《心理事件》
[日期:2023-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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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事件的三个原理:1.至少某些心理事件以因果方式与物理事件相互作用;2.哪里有因果关系,哪里就有规律;3.不存在能据以预言心理事件核对之作出说明的决定性的严格规律。心理事件的显著特征---在于它展示了布伦塔诺所谓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齐硕姆说:“无论我们如何补充上非心理的条件,我们始终感到有必要附加上心理性的条件(如假定他注意到、理解等等)” “除非一种全面的理论对所论及的那种对象成立,否则,我们便无法以可理解的方式把一个长度指派给这种对象;同样,除非在一种关于当事人的信念、愿望、一项和决定的可行理论的框架之中,否则我们无法以可理解的方式把任何一种命题态度归诸于那个当事人。”如此说来,理解与传达都是虚妄?
“心理事件的变异性是把行动看作是自律的一个必要条件。”